甲乙双方钱货交易,甲方在信任乙方的基础上,甲给乙出具了欠条一张,但甲并未收到乙方的货,从而乙方拿着甲方给他出具的欠条直接去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甲方已向法院申请了在申业务,现法院执行部门要对其甲方执行强制拘留,事情未查清之前这种情况非要拘留不可吗?

2019-11-14 17:0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事情未查清之前这种情况有必要是可以拘留的。

2019-11-14 17:05:5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897今日律师解答 43251

相关推荐
本权说是以受到民事法律保护,而案例中涉及到的是行政法律保护,这样的行政法律保护本权说保护的权益吗? 1回答
公司裁人应该赔付我多少赔偿金 1回答
轻伤害法院判下来的钱对方不还怎么办 1回答
如果法院把土地补偿款判给城市户口的子女继承怎么办? 1回答
明知是一个赌徒,还借钱给他,最后告到法院,法院怎么判 1回答
家人信邪教报警有用吗 1回答
拆迁后半年离婚会不会影响赔偿 1回答
打110举报赌博人家会查到通话记录吗 1回答
有吸毒前科的去北京会被查吗 1回答
离职未发工资怎么处理 1回答
去劳动局把公司告了,还需要去公司辞职吗 1回答
墩尚交通事故车被拖到什么地方去 1回答
跟着打枪的人去打枪算犯法吗 1回答
办房贷用离婚调解书的复印件可以吗 1回答
上海电动车老国标厂家带牌销售合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