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环节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当事人有哪些救济途径

2019-08-20 14:5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2、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9-08-20 14:56:5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474今日律师解答 49017

相关推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还是复核 1回答
有吸毒史的打人要拘留多久 1回答
学校不收成绩差复读生合法吗 1回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利民娱乐合法吗 1回答
被二房东骗了1800元报警有用吗 1回答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在这个省的范围内法院还能够在法院还能起 1回答
中标通知书已拿到手合同已经签订别人还在质疑会有废标可能吗 1回答
法院会通知检查院判犯罪嫌疑人多少年吗? 1回答
买到调表车可以起诉吗但是我手里没有合同 1回答
亲戚洗黑钱借用我的账户,我要承担责任吗 1回答
酒驾骗险没有证据公估怎么处理 1回答
工伤赔偿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1回答
打架斗殴伤情鉴定怎么写 1回答
宾馆现在变更不了法人怎么办 1回答
因工作,左腿膝盖下,收上,韧带割伤一部分,请问工伤赔赏能赔多少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