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得了尿毒症,我想离婚。宝宝两周岁多,想咨询一下,我能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2024-07-17 07:50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与您的丈夫决定离婚并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那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女方优先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意愿,并且能够平等对待自己的子女,则法院通常会支持其共同抚养孩子。 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法官在判决中考虑的因素之一是有利于保护孩子的最大利益。这意味着应该尽量避免对孩子的不利影响,例如改变居住地、限制探视等。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双方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协议,则应尊重他们的选择;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一方有重婚、赌博、吸毒等不道德行为,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来判断谁更适合抚养孩子。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提到“我丈夫得了尿毒症”,这可能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情况,因为一般情况下,疾病本身不会成为法院决定抚养权的主要依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明您作为母亲具备抚养能力的证据,以及您愿意承担更多照顾孩子责任的事实。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社会福利机构或儿童保护组织的帮助,以确保孩子的最佳利益得到保障。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尽可能收集充分的证据和信息,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