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只有交强险,对方全责,我右小腿腓骨骨折和有内踝骨折,动完手术一共住院九天出院院,花费21000,自己出的钱,出院后去保险公司理赔,出的理赔账单,保险公司理赔医疗费18000.误工3500✘3=10500.护理费9+7✘100=1600,交通费90,财产损失300,如果不构成成伤残,赔偿合理吗,当事人应再该赔偿多少钱,如果后期要是构成十级伤残,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偿多少钱,当事人应该赔偿多少钱,算合理
2021-01-10 20:47除了赔偿财产损失,还需赔偿本次事故造成的伤者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交通费;如果伤情比较严重,涉及到伤残,那么在之前的基础上还需按照伤残等级另外赔偿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整容费、康复费及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