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14岁,晚自习回家,我电瓶车带着,造铁路的施工单位把一块铁,放路上导致我们摔跤,报警后去医院看,医药费450元,病假女儿14天,我自己也是14天天。铁路施工单位该如何赔偿?我在幼儿园上班,保育老师,女儿初中生。谢谢!
回答数:853
您好,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医药费用,以及造成的误工费用。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5946 人今日律师解答 43741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