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日我在重庆某祛痘美容院被诱导贷款消费2800元。消费内容包括产品和服务。消费时间为一年12个月,但到店服务部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店可延期治疗。因为我在天津读书,所以到店服务部分只消费了3个月,剩下9个月均无到店消费,我要求该店退还未消费的部分,该店以合同过期为由拒绝退款,但合同上写明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店,可延期治疗。产品部分因我在天津读书,他们寄送产品治疗。治疗期间没有效果,我查询产品,发现该产品无药监局备案。2021年10月22日我对该店在12315平台上进行投诉,该店让我放假回去解决,我同意了。因疫情原因,2022年2月27日我才到该店去沟通解决,但该店拒绝退款
2022-03-10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