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电瓶车撞了一个老人,手部有轻微骨折,两个月后已拆石膏,老人已退休,现仍在外面打工,关于赔偿方面,她要我赔误工费及家属照料费10000元,请问合理吗
16天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误工费是指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老人在受伤后的两个月内已经拆除石膏,并且可以从事正常的劳动,则不存在误工损失,因此不需要支付误工费。同时,即使老人需要家人照顾,这也属于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需要,也无需额外支付照料费用。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老人进行协商,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