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负担家庭生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女方于2017年6月28日回娘家,期间一个月男方为了逃避给钱,躲避在单位,避而不见。夫妻双方相亲认识,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和,女方想协商离婚,男方不愿离婚。怎么采取法律诉讼?育有一女,2岁半,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婚后财产只有一辆车!
2024-12-03 14: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采取法律诉讼。 收集证据。首先,您需要收集关于婚姻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共同生活的证明(如银行对账单、电费账单等)、子女出生证明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有助于证明您与对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存在的文件。 准备诉状。根据您和对方的实际情况,准备一份详细的诉状。该诉状应包括您请求离婚的理由、您的主要诉求(如孩子抚养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理由。 选择合适的法院。确定案件所属的法院,并确保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持起诉。如果您不确定哪个法院管辖,请向当地司法机关咨询。 提交诉讼材料。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诉讼材料,包括已填写好的诉状、相关的证据、费用缴纳凭证等。 参加开庭。如果被告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您将需要出庭参与庭审。这通常涉及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辩论。 执行判决。一旦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接下来的工作是执行判决,即按照判决要求分配财产和支付抚养费。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