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这样的,我的父亲去和朋友喝酒,喝完酒,然后他们让我的父亲骑电动车回家,不让开车,我父亲骑电动车回到家中,最后又骑摩托车出去,最后碰在路牙子的石头上,颅内出血性休克死亡了,他没有摩托车 本,摩托车也好多年没检过。出事以后喝酒的朋友来医院,装着说我已经三个月没见他了,该不该追究和他一起喝酒人的刑事责任。有没有必要追究,如果追究有百分之多少把握可以赢。
回答数:625
不应该追究对方的责任,因为已经回到家里,自己又出去出事了,与对方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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