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婆婆在我们还没有结婚之前去公证处公证了现在我们住的房子给我老公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谢谢
回答数:862
您好!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您的婆婆是在您和丈夫尚未结婚时就去公证处对房产进行公证的,并且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她的名下,那么这通常被视为她个人的财产。因此,该房屋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确定,例如房产证上的名字以及双方的共同生活情况等。如果您有更多关于这个话题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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