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2020年10月七日和她同学发生关系,11月1号我儿子手机发出一条约女孩信息,女孩来了,结果女孩和我儿子另一个同学也发生了性关系,女孩事后告强奸,我儿子和那男孩都被抓了,我儿子说信息不是他发的,但无法证明,现在案件已到检察院了,检察院说,找女方签谅解说书,再给点钱就能没事出来,这可能吗?如果判我儿子判什么罪,判多久,现在已经关快3个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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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只能找女方协商花钱,要求对方撤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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