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5种情况不公正

2019-06-20 20:3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2019-06-20 20:39:3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876今日律师解答 43040

相关推荐
不服北京高院执行监督裁定 1回答
工伤右手第三掌骨粉碎性去做人身伤残鉴定能有十级吗? 1回答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应当续约 1回答
我想咨询一下别的问题 1回答
提出诉讼请求的理由包括 1回答
为金济坐牢还要赔偿资金吗 1回答
我买了朋友的大货车,没有过户给我,只签了文字合同,然后我又卖给了另外一个人,合同不见了,出了事与我有没有关系。 1回答
交通肇事至人死亡逃逸谅解了还能领驾驶证吗 1回答
公司会计侵占公款怎么办 1回答
手机怎么查自己的案底 1回答
马鞍山市博望律师事务所 1回答
七天网贷砍头息合法吗? 1回答
交通事故刑事证据不足申诉状范文 1回答
律师会接没有胜算的案子吗 1回答
欠好享贷是刑事责任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