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多次有吧财产给外人的想法 我想乘他心情好时候立份遗嘱写财产全归我 这样临时书写的遗嘱有法律效力么?去公证处立遗嘱和两人私下立遗嘱是否都具有一样大的法律效果 如果他之前立遗嘱过后又改遗嘱以哪个遗嘱为准呢? 据说公正遗嘱法律效力最大 但又查询到民法草典案删除了公正遗嘱优先的规定。到底哪个是对的呢?
2025-11-27 20:26您好!关于您所提出的法律咨询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遗嘱的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亲在临终前曾口头表示将财产赠与他人,并且这种行为是出于其真实意愿并经过了适当形式的认可,则该遗嘱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那么您可以考虑起草一份书面遗嘱,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遗嘱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立遗嘱人的情况介绍; -遗产的范围和性质; -遗产的处理方式; -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信息。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增加遗嘱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最后,如果您对遗嘱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中删除了“公证遗嘱优先”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遗嘱都是平等的,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遗嘱的效力。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