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没有签合同,已经三个月后被公司无故辞退你,说让你不要来了,我能要求赔偿吗?是多少?我们每天签合同,他说我现在还在试用期
2025-04-08 01:42您好!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是书面形式,并且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公司没有与您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则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如果您已经被公司无故辞退,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与公司的所有往来邮件、聊天记录等。 公司的规章制度及相关的文件资料。 您的工作简历、培训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 工作期间的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任何其他能证明您工作情况的证据。 关于赔偿金额,具体数额将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你的实际工作时间(如果是试用期,那么应该按照试用期的平均工资计算); 你的工作经验和个人能力; 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其他可能影响赔偿的因素,如公司是否合理地解雇了你等。 请注意,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