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个人小包工头 工地有个临时雇佣的小工干活时不小心右手中指夹骨折 我带他到医院做完手术把病看好 现在就剩余拆钢钉了 对方现在提出要求赔偿误工费90天 每天200元 不让步 请问这合理么 要不对方就起诉呀(无劳务合同)
2024-10-07 06:0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进行如实告知,并取得患者或者其家属的同意。对于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遭受的身体伤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您的小工在工作中不慎受伤,您作为雇主,有义务保障员工的安全并及时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损害后果。在该案例中,由于您的小工受伤是在工作期间,因此您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至于关于误工费的问题,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的具体数额,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