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北不到一年,2017年5-6月租的房子,12月离开东北没用过地暖,没关紧窗户,房东说他家地暖是我们没关窗冻坏的,让我们赔偿,我们都没用过都不知道之前是不是好的,离开东北一个多月电话告诉我们说漏水,后来又说地暖可能被我们冻坏!!我们租房当初就说不用地暖,现在觉得怎么凭空就说我们把地暖给他冻坏了,目前东北那边的意思是如果检测地暖坏了,我们全责!请问这个是我们的责任吗?关键用都没用过!
14天前首先,您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使用地热系统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双方都有权利决定是否使用地热系统,并且需要对各自的行为负责。 根据您的描述,您并没有使用地热系统,而且也没有被告知有漏水或其他问题。因此,您没有违反任何协议或约定,所以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即使地热系统出现问题,这也并不意味着您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说法不实,您可以要求进行第三方检测,以确定是否存在漏水等问题。如果确实存在漏水或其他问题,那么房东应当对此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修复措施。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与租赁相关的证据,以便将来处理相关事宜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