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师,不小心打了学生,导致屁股上有些淤青。当时去对方家赔礼道歉,想带去检查家长说不用了,并提出免费辅导这个孩子,当时得到了家长谅解。过了一个多月后,家长的远方亲戚找我麻烦,把我告到教育局,学校再次让我当面道歉,并让带去医院检查,检查完后并无大碍,但对方并不满意,诬告我说对孩子心理造成了影响,像我索要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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