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我三岁的时候和我母亲离婚,此后二十多年,没给我我们一分钱,现在他想管我要赡养费,我可以不给么,他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未成年的女儿和他生活
2025-12-22 14:40尊敬的读者, 首先,请允许我明确地指出,您的情况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教育关系”,因此,您所提出的问题并非法律上的具体案件。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并且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来源),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 对于未与您共同生活的继父/母,如果他们没有尽到相应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或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您无法得到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其支付赡养费用。 请注意,如果您需要针对具体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请提供更具体的情况和细节,以便于为您提供更加准确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取最合适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