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园不让带食物合法吗
2019-07-27 08:5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经营者在大堂、超市收银台及包厢内均张帖有“谢绝外带食品饮料”的告示牌,应当视为作为经营者提出了包括“谢绝外带食品饮料”在内的提供服务的合同条件,“谢绝外带食品饮料”属于合同法意义上的要约行为,对此要约,是否接受或交易由作为消费者自主决定。消费者如果不愿接受,则形不成合意,服务合同不能成立。如果消费者同意不自带酒水在经营者处消费,就意味着接受了要约,则服务合同关系形成。经营者以明示的方式告知原告“谢绝外带食品饮料”,消费者仍选择在经营者处消费,足以说明双方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服务合同成立并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受合同约束,均应严格依约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