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刚结婚的时候住的是老式的平房,经过这几年我和老公还有娘家的添钱就把老房给翻盖成了二层小楼,房产证写的是老公公的名字,关于这个房子该怎么分,孩子如果归男方,我需要付抚养费吗,孩子我要抚养的话,抚养费能一次性要吗?我还可以管男方要哪些费用呢?
2025-03-23 07:05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在您和丈夫婚后翻盖了房屋并登记为他一人名下时,该房屋属于您的丈夫所有,除非有其他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 其次,如果您与丈夫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房产折算成现金或者实物分配,那么您可以按照你们之间的协议来处理。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法院可能会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判决。 房屋的价值; 您和丈夫的经济状况; 儿子的成长需求等。 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这取决于孩子的年龄以及您的意愿。如果您希望继续抚养孩子,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且可能要求一次性支付。但是,这种请求应该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来进行评估。 最后,关于费用方面,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其他福利。但请注意,这些都必须是基于合法的理由,并且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