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父母在15年年底购入一套房子(这个时候我已经结婚4年),我父亲是主贷,我是接力贷,房产证上是我父母的名字。当时男方开过1000元的收入证明,这样我和我父亲就可以贷这套房子。现在要离婚了,男方主张这套房子他也有份,因为他也是债权人,说我欠他100万。我想问这套房子他是不是有份?银行的抵押贷款合同上签名的是我和我父母的名字。
2025-03-15 06:39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的部分; 夫妻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或双方通过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产生的其他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您和您的父母作为共同所有人之一,在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并且也以配偶身份出现在银行的抵押贷款合同上,说明你们之间存在明确的共有产权。因此,如果银行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法院可能会考虑是否将该套住房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进而影响到债务清偿的比例。 具体而言,如果这套房子里包含了双方共同居住的部分,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认为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男方个人的债务。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还需要考虑到具体的证据、事实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