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 分居半年, 孩子4个月跟着女方生活, 无财产和债务纠纷,委托代理.
2024-07-07 03:5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并且分居半年,且无财产和债务纠纷,那么离婚协议可以相对简单。首先,双方应就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鉴于孩子目前只有4个月大且跟随女方生活,通常法院会倾向于维持现状,即孩子继续由女方抚养。同时,男方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具体数额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或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由于没有财产和债务问题,离婚协议中可以明确说明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此外,双方可以约定离婚后各自生活,互不干涉。 委托代理方面,如果一方或双方希望委托律师代理离婚事宜,需要签订委托书,明确代理律师的权限和代理事项。代理律师将协助处理离婚协议的起草、协商以及离婚手续的办理。 建议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前,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所有问题,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及相关问题。在整个过程中,保持沟通和尊重对方的权利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