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没有孩子,生活在一起一年多了,吵架把我撵出来了,他要我还彩礼钱,可以不还吗,我的身心,我的名誉,我的青春难道不值钱吗,是别人介绍的,没有感情基础就结婚了,这种情况我不想还或者说不想还太多,可以处理吗
3天前您好!在婚姻关系中,双方是否自愿结合是判断其合法性的关键。如果没有结婚证和孩子,则意味着您与对方之间并未形成婚姻关系,因此不存在任何法律责任。 关于彩礼的问题,法律规定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 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双方因欺诈、胁迫等原因订立的。 婚后夫妻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任意一种情形,您可以考虑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精神损害,如心理压力大、身体不适等,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但请注意,无论是何种情况下,都应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手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请您保持冷静,理性地对待这个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恢复健康的心态和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