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住的房子房产证是我妈妈的名字,我妈妈在2012去世的,爸爸是98年去世的。现在这个房子有两份遗嘱,一份是我妈妈前几年去公证处公证的,她那一份留给我,一份是我爸爸去律师行写的(手写版),他那一份留给我哥哥。爸爸自从去世后哥哥一家人就一直没有回来过(除了妈妈12年去世回来过),我们一共是四姐弟,一直都是我们夫妻和妈妈一起住,和她一起吃照顾她,妈妈不舒服时也是我们一直在照顾她,妈妈的腿不方便,有风湿痛这些问题,平时的药也常是我们让朋友在香港和澳门带回来给她的。家里装修各方面的费用也是我们夫妻两人承担。现在房子准备要迁拆,请问如果这种情况的话,迁拆的费用我们是什么分配的呢?同时两份遗嘱都没
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仔细分析和处理。 首先,关于遗产分配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的母亲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但是,由于您父亲已经去世,并且您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因此您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获得您的母亲的全部遗产。 其次,关于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这涉及到具体的拆迁政策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拆迁补偿款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以及拆迁人的补偿标准来进行分配。如果您认为拆迁补偿款不合理或者不公正,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两个遗嘱的效力问题,如果两个遗嘱都有效力,那么可以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确定遗产的归属。如果遗嘱的内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法院可能会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决。在实际操作中,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