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事情是这样的,2018年。老家房子被政府给占了,赔了款,让农民工自己去建房子,要求在一年之内建好,然后政府扣押农民的“建房押金”从修房子第一天起,就交了押金,说要建好以后才退款,然后一年以后,房子建好了,去找政府退钱,政府负责这个项目的人调走了,换了新人。这个新人要求手续齐全,(收款票据),但是有一张收款票据已经被上一个负责这个项目的人收走,现在找不到人,票也找不到,然后我们去政府财务部复印了一张当初的收款票据,证明财务部的票据确实还在,但是我们手上的票据被上一个工作人员收走,现在换了人,我们要不到这个钱,金额是3万块钱,请问这个事该怎么处理呢
2020-10-29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