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金额100万,建设副局长,弟弟,3月底,没有移交检察院
2024-10-28 03:16尊敬的客户。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都是不被鼓励和接受的。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严重性在于它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可能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在您的案件中,您涉嫌受贿罪,并且涉及金额巨大(100万元)。根据刑法的规定,受贿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此外,如果数额特别巨大的,还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其他重罪。 关于您的弟弟是否参与到了这一案件中,我没有足够的信息来判断他的具体行为。不过,无论他是否有参与,作为建设局的副局长,他在这一事件中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该单位的正常运作和管理。因此,他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积极协助调查。 最后,我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便得到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也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争取获得公正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