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当地医院流产,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流产前所有检查都符合条件,因流产未流干净后期反复给我做了三次,后期大夫说有个肌瘤大约5毫米影响手术和后期恢复,但病历本里一直未提及子宫肌瘤的大小和影响,术前也未告知肌瘤可能导致的风险,只是在手术时例行惯例签字,对身体损伤严重,属不属于医疗事故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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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去当地的卫生局咨询,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的话,可以让对方认定为医疗事故。涉及到医生是否存在过错的行为,律师无法直接给出准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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