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登记之前男方首付(6万)一套住房在牡丹江,已经还款五年整。还共同有一女孩今天五周岁。我们俩是后到一起的都有个孩子。我们俩分居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了,15.16年都是孩子在爸爸家半年在我这里半年,16年的10月份把孩子给我送回来一直我带。现在我没有工作,孩子在我这里花销很大。我想离婚请问我能分到财产嘛?孩子我不想要,目前我没有工作没有能力抚养。我不想见他,我们婚内有家庭暴力。
2024-11-23 20:47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即考虑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条件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 至于财产分割方面,由于您提到男方已支付首付并已还款至房产上,那么这套房屋应视为您的共同财产。同时,考虑到您长期独自照顾孩子且经济困难,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环境和生活质量,因此法院可能会适当考虑您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请您尽快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