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兄弟三人排行老大,都已婚,农村宅基地批房时我父户口在老二同住,有份在土地证上,但证上写的老二一人名字,现拆迁了分到四套房,产证上没我父名字,父现已故,请问我和老三可分得我父的那份房子,谢谢
26天前尊敬的当事人。 关于您父亲去世后,其房产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属于遗产的一部分,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您的父亲如果生前未立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的顺序进行分配。 如果您和您的弟弟均符合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条件,并且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那么您和您的弟弟均有权利获得房产份额。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分配房产时,应当考虑各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和贡献程度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财产。 另外,对于您提到的土地证上的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评估师,以便准确了解该房屋的价值以及可能存在的争议点。 最后,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建议您与当地的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联系,了解更多有关遗产继承的具体信息和流程。祝您早日解决难题,家庭和睦幸福!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