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银行卡冻结资金多少时间转对方

2019-11-14 13:2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期限只有六个月、动产查扣期限为一年、一般财产的查封冻结期限为二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一轮执行措施到期后,续行期限则分别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

2019-11-14 13:26:4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150今日律师解答 45783

相关推荐
月子中心定金不退合法吗 1回答
通过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怎么开失业证明 1回答
英国雷顿投资公司在中国外汇托管合法吗? 1回答
大陆律师可以去香港代理讼诉吗 1回答
民事纠纷,警察管不??? 1回答
法院以裁定重审案件,被限制高消费可以解除了吗名下车可以解封了吗 1回答
离婚,孩子跟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 1回答
民间借款用房子抵押期间欠款人可以卖吗 1回答
法院判那个赔偿金有变动怎么办? 1回答
我是单位的股东要查经营情况怎样请律师 1回答
你好,请问新零售代理违法吗 1回答
有人欠我钱给打的收条有法律效应吗 1回答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回答
青岛退休劳模政策待遇律师咨询 1回答
收到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