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如下情况是否可以向对方提出赔偿:2017年中午十点五十分左右,本人开车进入上海市青浦区双桥公寓三区地下停车库,地下为新安装双层停车位,可是当我停车时车顶却撞到上层车位底部(明显为车位设施存在问题),导致车顶玻璃爆裂(全景天窗,车顶为玻璃),可是地下车库并未设置不能停车标识(行车记录可取证),我当时向对方上海山湖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赔偿时对方声称车库还在装修,不管他们事情。 来自上海市青浦区
2025-02-16 22:14您好,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损坏,除非存在不可抗力或双方事先约定的免责条款,否则车主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寻求解决。 保存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维修发票等。 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详细描述事故情况和损失情况。 联系物业管理人员,了解停车场的相关规定和服务水平。 如果与物业方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行为,以确保最终结果能够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