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7年与男友生活在一起的,1998年寄了两人照片回去办结婚证,证领了,但没有存档,电脑中也没有记录。请问这算合法婚姻吗?
2024-09-30 03:01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您和您的男友在1997年就已经开始共同生活,并且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夫妻关系。因此,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手续是必要的,但是因为当时的信息保存不当,导致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所以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正式承认。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采取措施补救,比如。 通过其他方式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双方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 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如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关,说明情况并请求帮助进行补救。 在可能的情况下,尝试联系您的前男友,了解他的态度和意愿,以及是否愿意恢复原有的夫妻关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处理。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您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