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婚后,孩子规女方,女方什么都没有要,只要了孩子。离婚协议写着孩子所有抚养费归男方负责,男方每个月只出孩子托儿费1380和保险费600,一共每个只给1980,别的一分不出。母亲有监护权,过节可以安排孩子什么时间去男方家吗?男方的妈妈已我安排孩子假期为由,威胁我以后不出孩子这个1980了,还称自己是孩子亲奶奶,不给钱以后也和她最亲。我也称不要他们这钱了,拿着恶心,以后也不让看孩子了。我安排孩子的假期真的做错了吗?离婚协议也写了,可以随时看孩子,但得经过我同意。我做的违法了吗?协议也说所有费用男方出,现在威胁我不出了,而且之前也是只出了托儿费和保险费1980一个月。别的都是我自己出。
27天前您提到的争议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应当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您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规定存在不合理之处或者需要修改,请与对方协商解决。同时,如果一方违反了离婚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及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