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今年15岁,现在上初二因为上个月和同学发生争持了,是对方挑事先动的手,我家孩子属于正当防卫,当时用圆珠笔误伤了对方同学的肚子,经老师调解我们家出了医药费给了赔偿,当时对方家长也说了事情就到这以后不说了。现在事情过去半个月了对方要求去美容院去疤,让我们二次赔偿,现在的情况是学校认为这个钱应该我们出一部分,我认为我们这边没责任而且医药费也出了,这个费用不应该出,我要求对方报警并做法医鉴定通过法律解决这件事,但对方不同意,现在把我们从学校家长群移出,并且和校长找到我们村干部那里要求赔偿,我想知道这件事我们能打官司起诉吗
2022-06-18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