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仲裁委员会】刘剑先生/女士,您好:您于2018年06月19日在“恒慧融”平台签订《借款协议》(协议号:GD1810016717000240)。上述协议约定若发生争议,由衡水仲裁委员会按照现行网络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本委提醒:在上述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保护。这个你们发发来的吗
回答数:947
您好,属于借款协议纠纷,根据合同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1654 人今日律师解答 50824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