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你好。我在半个月前打了一个女士一耳光。事后,她报警了,警察与我联系后,在第二天结案并处罚我500元的治安处罚费。但是该女士后来找到我,要我赔偿6000+元(含检查费900元+误工半个月费+孩子的奶粉钱)她是生产8个月后的乳母,说被打了一耳光后吓得出不了奶了。但是医院的检查结果表明她一切健康,她一个药也没开出来。就问我要误工费和奶粉钱,这样合法吗?因为医生并没有开出任何疾病诊断,她凭什么误工?误工总要有理由和证据的吧,明明就是她自己不想上班,请了半个月的假,为什么要我承担误工费,如果医生开出诊断证明说要休息半个月也行,可是这些都是没有的。而且她以受到惊吓没有奶,问我要奶粉钱,这个合理吗
2024-08-29 00:36您好!关于您的案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殴打他人的情况下被处以罚款,并非意味着您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给您伤害对方的人。 首先,警方在处理这类事件时,通常会考虑双方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需要对行为进行教育或纠正。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可能会要求您向受害人支付一定的罚款作为惩罚。然而,这并不等于您需要支付额外的钱给其他人来补偿他们的损失。 其次,如果您认为医院的检查结果不准确或者没有给出明确的医疗建议,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澄清这个问题。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协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误工费和奶粉费用,这些费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于您尚未得到医生的正式诊断和治疗建议,因此无法确定这些费用是否合理。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