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起诉借款及工程欠款,一审开庭时被告提出司法鉴定,鉴定完毕结果对方不满意,拒付鉴定费,现我提出司法鉴定,被告不同意,如果一审判决我们赢了,被告上诉二审时,被告是否可以再提出司法鉴定?
回答数:586
您好,第一次做出的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可以拒绝对方的鉴定要求的,没必要做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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