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名下的公租房子,公公死了,长子私自更改他名下,拆迁了所有财产都归长子所有吗?
16天前首先,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公房属于国家所有,其产权归属于政府或国有单位。因此,在没有明确的继承协议或遗嘱的情况下,公房的所有权通常应归于其原所有人(即公公)。 如果公公去世后,他的长子擅自将公房改为自己名下,并且该公房在拆迁中获得了一定份额,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所有权和继承的问题。 具体来说,如果公房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的,那么该长子可能需要向其他法定继承人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以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利益。然而,如果公房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的,则该长子可能不需要向其他人支付任何费用。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公房被改变为私有房产,也不能视为对公房权利的完全剥夺。在某些情况下,如公房已经出租给他人,或者存在租赁合同等法律关系时,公房的使用权仍然可能存在。 综上所述,对于公公去世后长子擅自更改公房的情况,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考虑是否需要支付补偿费用以及是否存在租赁合同等法律关系。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及实际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