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的时候没有买房,是老公家里盖的房子和公婆一起住,当然此房是他爸妈的,现在婚后我们夫妻自己掏钱(他爸妈没有掏)首付买房,我为了防止以后婚姻有变故,让老公给我手写一份保证:住若以后离婚的话我们买的房子归女方所有,他继承他老家的房子。请问此保证书有法律作用吗?要找什么人盖章吗?
2024-08-14 14:4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与丈夫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您们在婚前就已达成一致,并且该协议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然而,如果您想确保您的权利得到保障,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点。 书面证明。您可以要求您的丈夫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表示房产的所有权将转移给您。 避免口头承诺。避免口头承诺或私下约定房产所有权,以防未来发生纠纷。 建立证据链。如果将来发生争议,可以收集相关的书面证据,如购房合同、支付凭证等,以证明双方对房产拥有共同财产的权利。 总之,建议您在购房时保留好所有的付款记录和收据,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在签订任何重要文件之前,最好请专业人士进行法律审查,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