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公2015年12月15号结婚,2016年8月23号补办结婚证,2016年9月19号生下女儿。丈夫不务正业,打牌成瘾,并且伴有家暴行为。2017年5月10号分居到现在,丈夫没有照顾女儿,也没有给过一分生活费,我想起诉离婚,孩子一直都是我一个人管,出钱出力都是我自己。丈夫完全不负责任,我想起诉离婚,婚前彩礼会判决退还吗?丈夫说离婚他不要女儿,抚养费问题该如何判决?
2025-04-08 22:3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则婚姻关系自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挽回,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离婚。 关于婚前彩礼的处理,我国法律规定,彩礼是基于男女双方之间的感情基础而产生的,如果双方在婚后感情破裂无法维持,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或女方。但是,在具体操作中,需要考虑到彩礼的具体金额、支付的时间以及双方的感情状况等因素。 有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具体的抚养权和抚养费数额应由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裁决。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