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在2013年担保了一笔民间借款 属于连带担保 借条没约定还款时间 请问我的担保责任是不是永久的 谢谢
13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借款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还款期限,则视为不定期借贷。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借款,而担保人(包括您)也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债务。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借款人主张立即偿还借款,并要求借款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利息或赔偿损失等。同时,由于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所以您的担保责任不会因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