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真强律师事务所,男方以搞对象为由,编造一些子虚乌有的理由、事情(意思是跟民生银行合作需要贷款)向女方及女方家里所借人民币七十多万元以后置之不理玩儿消失……请问律师这算不算诈骗???
2026-01-13 12:2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男方可能涉嫌诈骗。诈骗是指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他人的财物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男方编造了虚假的理由和情况,并向女方及其家人借款70多万,之后失联,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 如果您认为男方的欺诈行为对您造成了损失,建议尽快报警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提供有力的支持。此外,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