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约定过户日8月8日近四个月时间,却在8日6日才告知有车位抨估要做,否则房产不能过户,但车位抨估需一周时间,合同日期肯定要违约了,合同违约金上只写买卖双方的,每日违约金为近三千,这种由中介的行为引起的违约,该怎么处理? 另外由于之前中介一直没有提过车位的税费,这次车位抨估,我才在网上了解车位的税费大约5万左右,这些情况中介从来没提过,但现在却红口白牙咬定跟我说过。 但8号过户,中介6号通知车位抨估,这是事实。 为了防范中介借违约找卖方违约金的麻烦,请律师帮助我,中介该承担什么责任,我该怎么做?
2025-10-13 06:0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中介之间存在纠纷。首先,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条款和相应的违约金规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来计算违约金。其次,关于车位评估费用的问题,如果您没有事先同意或知情,那么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您有权要求赔偿。最后,关于中介未及时告知税费问题,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您收集证据,如通话记录、邮件等,并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同时,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介入,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