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双方在协议离婚时把买来的一块地给对方,那块地可以修一个门面两套房子、但之后因为某种原因导致地无法修房子!但地还是他的、再这种情况下对方可以向承诺方要求重新赔偿吗?需要以离婚后再买的房子进行赔偿于他吗?
8天前尊敬的用户, 您好!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保留了购买的地皮,并且该地皮用于修建房屋或作为投资等用途,那么另一方可能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原价(即当时的市场价格)对其进行补偿。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土地使用年限、是否已办理过任何产权变更手续等等。 此外,由于您提到地皮被用来建房和出租,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您可能会遇到与房产相关的各种法律规定和纠纷解决机制。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最后,我必须强调的是,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基于您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法律法规而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