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老母已经92岁了,现生活不能自理,有四个儿子和儿媳,但大儿子已经过世了,现大儿媳和长孙不肯护理婆婆,又不肯出钱,她说她的大儿子不在了就没有义务护理,请问律师这合理吗?
6天前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老年人的赡养问题应当由其子女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您的母亲无法自己照顾自己,那么她的子女(包括大儿子及其配偶)应该尽到相应的赡养义务。 然而,赡养老人并不是仅仅指物质上的帮助,还包括精神上的关怀和支持。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子女没有经济能力,他们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履行对老人的精神关怀,比如陪伴、提供情感支持等。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父母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和照顾,建议您与您的家人进行沟通,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养老服务机构或者家庭护理服务,以确保您母亲的生活质量得到保障。 最后,希望您能理解,每个人都有权利享受安宁的晚年生活,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