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登记结婚的,现在女方(户口仍在东北)要起诉,需要在山东起诉吗?其它地方可以吗?
2024-10-21 00: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的规定,在我国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和有管辖权的其他地点中的一个或几个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您是原告,并且您的户籍所在地为山东,而被告户籍所在地为东北,则可以在山东起诉。 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将争议提交给法院审理,那么即使一方户籍不在山东省内,也可以在山东省内的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总之,您应该考虑选择最方便、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如果您对具体流程还有疑问,建议向当地的法院或者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商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