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男方,男方不离婚,后就一直分开,去年说回来的时候办离婚,后来女方音信全无,一年多不在看孩子的 ,我们起诉她不看孩子吗?起诉她会受到什么制裁?然后离婚 孩子一个11岁一个五岁,这个法院怎么判?
15天前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分居一年以上,并且女方长时间没有联系儿子和女儿,可能会影响法院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通常,法院会在考虑父母对孩子的重要性和共同生活的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确实存在长时间不与儿子和女儿保持联系的情况,可能会被法院认为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之一,从而影响判决结果。 对于对方提出的离婚,如果女方同意离婚并愿意配合办理离婚手续,那么法院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但是,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济状况、家庭矛盾、子女监护权等问题,以做出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判决。 至于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双方有协议或通过其他方式达成一致,则按照协议或约定执行;如果没有协议,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您和孩子的利益,请尽快与法律顾问沟通,以便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同时,也可以尝试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