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两年,孩子一岁多,但他一直拒绝和我同床,甚至排斥我,现在我想离婚,但因为条件谈不好,他拒绝签字。我想提起上诉,并要求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和婚后的生活补助。
2024-06-30 20:03首先,我理解您当前的处境可能非常困难和痛苦。在考虑离婚的过程中,您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要求,包括精神损失费和生活补助。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如果一方在婚姻中遭受精神损害,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如果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您能证明您丈夫的行为对您造成了精神损害,您可以要求赔偿。 至于生活补助,如果您在婚姻期间没有工作或收入较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以保障您离婚后的基本生活。 如果协商离婚不成,您可以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中,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做出判决。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婚姻状况证明、财产证明、孩子抚养情况等,以及证明您丈夫拒绝同床和排斥您的行为对您造成精神损害的证据。 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并在法庭上为您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