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学食堂租了一个档口卖小吃,房东租的学校的转租给我的,学生吃饭刷卡,走的建行的账,银行卡是房东本人的,现在房租到期了,房东没说的情况下把卡挂失了,不把我的钱给我了,钱数800多元那样,这样属于什么罪?我应该去公安机关报案,还是法院起诉?
26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房东利用学校食堂的资源,通过将款项支付到建行账户的方式,实际上是在实施诈骗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损失,并且怀疑房东有欺诈行为,建议及时报警或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获取警方的帮助和介入调查。同时,您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作为诉讼时的重要依据。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专业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提供更详细的分析和建议。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并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