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丢手机的,丢在哪我也确定。前几天我查到用我手机的人了,他不给我,说自己买的二手手机,说花了1200买的100修了修手机。说买的他干兄弟的,后来打电话我问他,我说的你卖手机也得给刷机吧,我又不是没买过二手的。后来俩人商量说,我给他退了,我花1000收的,意思就是让我给他一千。买手机的发票,手机盒我都有,价格是3650 想问的是,如果打官司,手机会归我不
2019-10-05 17:11您好,这种情况如果不还就涉嫌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